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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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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昌市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党代会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和加快实现“两个大幅提升”,以“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的雄心壮志坚决扛起省会责任,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南昌民政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握精髓和实质,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南昌民政具体行动,落实到实现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定走好新时代民政赶考之路。

(三)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要求,把握建设“一枢纽四中心”、实现“两个大幅提升”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把“任务单”变成“成绩单”,以“自信、发奋、齐心”的精神状态和“大干、苦干、实干”的工作劲头,咬定目标、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五)巩固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夯实兜底保障能力。抓好兜底脱贫“回头看”,对未纳入低保或特困兜底保障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困难退捕禁捕渔民等摸底排查,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暂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 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协调落实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相关专项救助措施。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督促各县区积极开展急难地救助、小金额先行救助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简化审核确认程序,优化救助方式,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和可持续性。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健全城镇扶弱助困长效机制。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推进共同富裕。扩大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范围,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给予相应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走访、实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

()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效。抓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成果推广。推动“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照料护理、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畅通救助服务热线、“赣服通”移动端和社会救助窗口申办渠道,落实和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筹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慰问、价格临时补贴、取暖救助和重大节日生活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抓好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指导监管工作。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健全养老服务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南昌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南昌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法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根据省民政厅修订的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科学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十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广嵌入式养老机构、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上门服务、配餐送餐、时间银行等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健全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失能失智照护示范机构和护理型示范机构2个;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8个、城市助餐网点36个;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400张。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护理能力建设,以适老化改造为重点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6所,推进我市所有行政村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持续运营,推动建设并积极争取“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省级示范点。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因地制宜推广邻里亲情互助模式,健全城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巡访制度。修订完善养老机构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进行奖补,推动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抓好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研究制定一批南昌市地方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30%以上的市、县福利院达到二级或三级等级标准、30%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达到一级或二级等级标准。

(十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研究制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对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持续开展培训,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工70人;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开展“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学习宣传活动。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老年产品、用品推广应用,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深入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部分存量养老机构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推动落实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政策,集中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全面压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推进市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构建“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上线运行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四)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指导各县区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项目,打造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康复向多元化、社会化发展,支持市儿童福利院争创全国自闭症儿童康复基地。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拓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实践活动。

(十五)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 调机制能力建设。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调查制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指导安义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协同推进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依托社会工作站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未保机构建设,组织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行动,开展“阳光工程2022”专项行动,开展限制和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

(十六)规范儿童收养工作。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规范儿童收养程序,严格收养登记审查,开展收养评估服务,加强儿童收养信息系统录入管理。推动建立市内家庭收养机构内轻残儿童的支持政策,加大涉外送养监管力度。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七)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指导各县区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治理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十八)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登记,及时更新村(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居)民小组建设的政策措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总结“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

(十)开展基层民主自实践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广“幸福圆桌会”等基层民主协商经验做法,评选推介优秀民主协商案例。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提高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待遇。

(二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务创新。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行社区服务质量等级认证,创评一批“星级社区”。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规范化运营。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社区工作队伍职业体系建设。开展城乡社区服务“365天不打烊”活动。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验,打造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南昌样板。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宣介。持续推进民政服务元素融合创新工作。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一)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各县区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示范点,积极探索兼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二十二)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协同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布局。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

(二十三)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南昌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支持培育一批品牌组织(项目)和领军人才。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强化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持续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问题。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科学稳妥审慎推进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规范行政区划工作流程,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严格调整标准条件和申报要求,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加强行政区划理论研究。健全和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会商机制。

(二十)加强规范地名管理。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地名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探索建立南昌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筹划成立南昌市区划地名协会。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动地名志丛书等成果印刷出版。

(二十)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持续开展界桩管理维护工作,做好变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为构建平安和谐边界创造良好环境。

(二十)提升区划地名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优化南昌市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与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开展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常态化更新区划、地名和界线变更信息。继续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二十)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区域性站内照料水平,指导市救助站制定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站内照料托养建设标准。加大“互联网 +救助寻亲”力度,开展“让爱回家”大型寻亲主题活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

(三十)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加快殡葬设施提升改造,以点带面打造一批示范性设施。加快推进市本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市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深化丧葬礼俗改革,推动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试点工作格局。落实“智慧殡葬”要求,建设殡仪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身后一件事”联办。做好清明、冬至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三十)推进婚姻管理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准备工作。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指导青云谱区、安义县婚俗改革试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高价彩礼专项治理行动,健全婚俗改革长效机制。实现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

(三十)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深化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推动“全程网办”。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力度,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统筹规划精康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精康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建有3到5个具备评估转介、服务提供和人员培训功能的枢纽型精神康复服务机构。做好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整合利用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现有服务设施开展集中照护服务,建立居家照护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探视寻访制度。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引导支持慈善组织和慈善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扶贫济困、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会治理等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探索慈善救助和政府救济的有效衔接。强化慈善组织政策培训,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日常监管。强化慈善行业组织和枢纽型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

(三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强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督导培训和评估验收。深化“五社联动”实践,促进社工站与社区邻里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优化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发展环境,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提升持证社工人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

(三十)完善志愿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实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完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管理,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和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机制。

(三十)坚持福利彩票健康稳定发展。紧盯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巩固双色球主力游戏、激活3D特色游戏、强化快乐8试点游戏提升电脑票销售;通过发展社会网点、盘活常态销售、深挖自助渠道发展即开票销售。坚持发展抖音媒体宣传,创新内容制作,全面充分展示福彩公益形象。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体现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

十、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七)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民政工作战略任务、重大工程贯彻落实,做好我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经及养老服务、殡葬事业发展、儿童福利服务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和项目监管,强化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切实提高民政统计工作质量,促进民政统计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进“网上办”“受审分离”“一件事一次办”“全市通办”“即办件”。全面推广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建成市兜底扶贫、救助和养老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智慧殡葬、儿童福利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及预警等民政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推动民政服务事项全面进入“i南昌”,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反映民政业务信息的监控、评估模型,实现信息有效利用和深度挖掘。促进民政机构“协同化”、政务服务“便民化”、业务办理“智能化”、数据应用“集成化”。

 (三十八)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和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要求。加强依法行政,修订出台“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质量。提升执法水平,推进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民政领域诚信建设,创新开展宪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完善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域标准研制和宣贯实施。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

(三十九)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科学精准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持续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来昌返昌人员的排查管控,筑牢群防群治疫情防线。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防范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

十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十)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突出“五个坚持”,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打造模范机关久久为功、常态长效。

(四十一)以高质量党建服务民政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支部“三化”建设,积极推进党支部活动方式方法创新、工作制度机制创新、抓建载体模式创新,持续提升“六好”党支部覆盖率,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擦亮民政“孺子牛”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四十二)推进新时代勤廉民政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集中开展“小鬼难缠”突出问题教育整顿,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健全制度、完善治理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倡导“以勤为美,以廉为荣”新风尚,以勤廉作风推动民政高质量发展。

(四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努力打造新时期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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